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开展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49号)精神,我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方式,推荐绥化市红十字会为“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经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初审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黑龙江省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李建华
联系电话:0451-82767071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33号703室
附件:绥化市红十字会先进事迹简介
黑龙江省红十字会
2024年7月31日
附件:
绥化市红十字会先进事迹简介
多年来,绥化市红十字会立足于深化改革、夯实基础,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就,被红十字总会授予“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生命安全教育、组织建设、依法治会工作受到国家总会表彰,监事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捐赠工作多次受到国家表彰,志愿服务工作获得百余次奖项。在全省开展创先争优工作中上省榜4项,市榜5项,位居全省红会系统首位。
应急救援工作借势发力成效显著。多年来,勇于突破困难,使全市红会系统纳入应急部救援体系。精心筹建5个备灾库,创建了全省红会系统首个防灾减灾科普示范基地。倾力打造的红十字平安救援队多次参与全国重大灾害救援,获得了国家表彰,并被央视专题报道。
救护工作无缝对接守护坚强生命。积极参与国家救护平台建设,多项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在线学习人数位居全国第5名。建立独立档案室,做到每位学员网上可查,线下有据。推进学生军训救护培训。将应急救护培训列入党政干部培训班课程,与机关工委制定机关干部应急救护培训规划,实现了救护培训工作高质量“五进”。全市红十字救护师资达260余名,李秀芹讲师在总会师资班中获得试讲第一名。绥化市救护工作实现了从“请人”来培训到主动参与的根本性转变。
救助工作深入人心助力百姓圆梦。连续20余年做好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品牌,至今未发生一起舆情事件。坚持10年开展“关注赴朝务工留守儿童”活动,使留守儿童无一人辍学。设立关爱基金,连续5年救助特教学院学生。开创的“芦笋种植脱贫项目”被评为乡村振兴典型。近5年累计筹集发放救助款物8300万元。
生命安全教育稳扎稳打硕果累累。“小手拉大手”项目,在社区开展活动130余次,培训的1800人全部录入国家救护平台。2017年率先建立全省市级第一个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并于次年建立全省至今唯一的县级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在绥化市北林小学高标准建立了总面积达1200平方米的校园红十字培训基地,每年参观学生达到 500多人次。多年坚持开学季应急演练,红十字主题班会等宣传活动。
组织体系建设日臻完善作用凸显。绥化市红十字会长期将组织建设放在工作首位。在全省地级市率先出台了《意见》,全市10个县(市、区)全部理顺了体制。2017年继续深化改革建全了全市党组织,2019年重新制定了“三定”方案,确立了理事会、执委会、监事会的治理架构,并于2023年8月在全省率先召开改革后的会员代表大会。在下辖庆安县35所中小学校成立了校园红十字会,并作为基层组织典型在全市推广。建立了13个红十字志愿服务站,24支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绥化学院红十字志愿服务站荣获全省“十万高校志愿者进社区”先进集体。多名红十字志愿者获得“全国志愿服务先进典型”、“会员之星”等荣誉称号。
博爱项目工作强力推进情暖万家。已建设完成2个红十字博爱卫生站和3个失能老人服务站,建立了首批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援建了高标准阳光博爱小学和“博爱校医室”。开展大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累计培训1万余人次。开展的“党建引领,红十字救在身边”党建项目,获得全市表彰。实施了10个国家级博爱家园项目,是全省博爱家园项目最多的市地。项目工作被国家总会制作成宣传片在全国推广并推荐到“学习强国”进行播放。
红十字精神持续传扬广为传颂。持续打造宣传阵地,创刊了全省第一家《明水县红十字会报》。多年持续举办“用我的眼睛看世界”为主题的眼角膜捐献宣传活动。长期签约绥化日报、晚报、电台等媒体专职记者,开办《“关爱生命 救在身边”红十字应急救护科普讲堂》电视专栏。专人编辑高质量公众号,年发布量达百余篇,疫情期间发布的志愿服务、爱心捐赠、表彰奖励及公示的3635万元捐赠款物等数万条信息,激发了社会各界持续奉献爱心的动力,使市红十字会从无人知晓到被广泛传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