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红十字会党组
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5日至7月25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省红十字会党组进行了巡视。2020年9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自巡视反馈以来,省红十字会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对党忠诚的“试金石”,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加强领导,以上率下。巡视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迅速成立以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为组长的省红十字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视整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巡视反馈以来,省红十字会先后召开9次党组会议,研究巡视整改相关工作,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最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巡视反馈会当天,会机关办公室牵头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巡视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进行逐条认真研究,细化具体整改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三)统分结合,整改销号。省红十字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着力强化综合协调、分类指导、督导检查等工作,确保省委巡视整改与意识形态、选人用人2个专项整改工作协同推进,对整改问题实行“表格化、清单化”管理。
二、全面对标对表,确保整改落实见效
目前,对照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14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
1.着力解决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健全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式,党组示范、带领全体党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促使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坚持做到学思用结合,知信行统一。一是修订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学习制度。二是党组理论中心组围绕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全体学习研讨1次,党组成员结合分管领域红十字工作进行交流研讨。三是机关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1次,每名党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
2.着力解决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还不够突出问题。坚持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增强人道救助能力,不断夯实人道救助工作基础。一是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黑龙江省红十字会人道资源动员方案》《黑龙江省红十字会关于加强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物资出入库制度》《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设备设施操作维护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响应制度》等制度。二是扩大宣传,加强与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以“生命之约、大爱传递”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三是加强与会员、理事、志愿者队伍的联系,建立网络联系群。已对20家单位、企业进行回访,同时介绍“红十字救在身边”等品牌项目,搭建爱心捐赠平台。四是举办1期市、县红十字会专兼职干部网络筹资与宣传培训班。五是增加器官捐献登记人数,2020年新增1.2万人。六是根据省红十字会近3年救灾物资调拨发放情况、备灾仓库仓储面积情况、总会物资调拨情况等制定了救灾物资储备计划,设定了常用救灾物资最低储备量以及救灾紧急备用金最低可支配额度,积极争取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物资,增加我省备灾物质储备量。目前,已争取储备物资赈济家庭包1000个、棉被2000床、冲锋衣2000件、棉帐篷200顶、折叠床100张,全面提升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能力。
3.着力解决推动改革用力不足问题。成立省红十字会改革工作推进组,加大指导推动和沟通协调力度,着力推进红十字系统依法依章程换届,在结合实际、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重点改革任务进行再调度、再部署。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改革工作汇报,研究相关工作,并成立改革工作推进组。二是2020年11月16—18日,召开省、市、县红十字会改革工作研讨培训班暨座谈会,研究分析改革等相关工作。三是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带队,深入佳木斯、双鸭山、齐齐哈尔、大庆、绥化等地,开展改革推进情况调研,了解掌握市级红十字会改革方案未出台原因。截至目前,市级红十字会改革方案已全部出台,9个市红十字会成立监事会。四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事业单位机构理顺工作,并与省编办、省财政厅等部门沟通,理顺事业单位管理机制。五是2020年12月上旬召开黑龙江省红十字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了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加强了组织建设。
(二)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4.着力解决没有完全扛起主体责任问题。会党组坚持以上率下,强化责任担当、传导压力,推动逐级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是2020年12月中旬召开党组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二是召开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分管纪检工作党组成员主持,党组书记部署讲话。三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事业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纳入对内设部室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分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五是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分别针对发生在本支部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反思。六是进行岗位调整,监事会秘书处新增2名工作人员,增强党建工作力量。
5.着力解决没有严格履行监督责任问题。强化党内监督,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进一步加强机关纪检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一是经请示省直机关工委,2020年12月28日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进行换届,重新选举新一届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专职副书记和机关党委委员,选举新一届机关纪委书记、机关纪委副书记和机关纪委委员。二是已于2020年7月在省红十字会官网公布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和邮箱,做到立行立改。三是向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着力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纠治不彻底问题。建立健全财经制度,加强对直属单位监管,认真开展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强化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一是立即纠正事业单位相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错误行为。二是制定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审批制度。三是对于违规使用资金已全部收回并退缴国库。四是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7.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力度不够问题。全面梳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要表现形式,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加大整治力度。一是修订完善《黑龙江省红十字会公文处理规定》,优化办文流程。二是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对下级红十字会进行工作部署时注意合并同类项,2020年发文数量比2019年同比减少10%。三是坚决杜绝原文转发现象,在转发文件时,结合工作实际,对下级红十字会提出具体要求和贯彻落实意见。四是实施“五细”工程,明确岗位职责,优化、细化工作流程。五是强化物资接收流程内部控制机制。完善物资接收工作流程,制定《物资入库验收内部控制制度》,接收物资抽检由5‰提高到20%,入库清点率为100%。六是制定《黑龙江省红十字会救灾救助物资发放管理制度》,完善物资发放流程,保证物资发放科学、规范、高效。七是根据各地上报的灾情及需求情况,及时分类整理、下拔储备救灾物资,提高救灾物资周转和使用效率,有效支持各地开展救灾工作。八是经与省人大科教文卫委沟通,2021年启动《黑龙江省实施〈中国红十字会法〉条例》立法前调研,做好修法准备。
8.着力解决资金项目管理还不到位问题。加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资金的监督力度,确保规范运作。一是制定事业单位“三重一大”大额资金使用标准、财务管理审批制度,杜绝“一支笔”风险。二是制定“小天使基金”、“天使阳光基金”项目回访制度,实行拨款人与回访人分设,并相互监督。三是在救灾救助物资分配制度中加入回访相关规定,对省红十字会发放的救灾救助物资进行抽查回访。四是监事会对业务部门执行各类项目管理规定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9.着力解决民主集中制落得不实问题。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完善执委会议事规则,研究制定办公会议规则,从制度机制上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一是完善党组议事清单,对大额资金使用标准作出具体规定。二是修订完善《黑龙江省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财政性资金)》《黑龙江省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捐赠、会费、资助项目)》,明确不同额度资金的审批流程。三是2020年12月中旬召开党组会研究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并定期听取直属事业单位工作汇报。四是直属事业单位建立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并报会党组审议通过。五是会党组对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是否履行集体决策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六是每年对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述职述廉考核。
10.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加大对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干部的选拔使用。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通过《黑龙江省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拟任人选政治鉴定党组书记签字,廉政鉴定由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双签字”制度。三是制定《黑龙江省红十字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黑龙江省红十字会机关职级晋升实施办法》。四是组织省红十字会主管人事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五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六是制定《黑龙江省红十字会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实施方案》,建立干部培养长远规划。七是制定《黑龙江省红十字会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计划》,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岗位设置。
11.着力解决抓党建力度不足问题。狠抓基层组织设置、支委会建设、组织生活、功能作用、党员队伍、制度保证等规范化建设,推动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党组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方案,制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跟着总书记读好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2020年度工作方案》及党建工作要点,注重突出群团组织特点和红十字会特色。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敢于亮剑,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红脸出汗”。四是建立党支部换届台账,提前6个月向即将届满的党支部下发换届提醒通知。五是按照程序对机关支部纪检委员进行增补。六是组织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明确发展党员程序。
(四)坚持推进主题教育存在问题整改
12.着力解决长期整改任务进展不显著问题。针对长期整改任务进展不显著问题,结合实际、调查研究、分析研判,指导各级红十字会推动整改落实。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分析县级红十字会理顺工作。二是成立调研组,会领导带队深入市、县红十字会开展工作调研。三是召开省、市、县红十字会座谈会,研究分析管理体制理顺相关工作。四是参照《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中灾害响应启动条件、响应措施等内容对《省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印制下发,指导省红十字会科学、规范、高效地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13.着力解决个别“销号”任务“账面整改”问题。指导相关业务部门完善制度,不断强化各部门制度意识,加强制度执行。落实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将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是结合《黑龙江省民政厅 黑龙江省红十字会关于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中作用的实施意见》,与省民政厅相关部门就10个试点社区的确定及社区标准化细则的制定进行沟通,以点带面,逐步提高社区红十字组织覆盖率。二是注重典型引领。2020年9月,哈尔滨市南岗区燎原街道文化家园社区、齐齐哈尔市彩虹街道太阳社区、绥化市兰亚街道新立社区3个典型社区被评为全国红十字模范社区单位,省红十字会与主流媒体合作,多种角度、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报道,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14.着力解决有的调研成果没有及时转化问题。针对调研中发展的问题,组织相关市、县红十字会积极与当地医保管理等相关部门沟通,推动红十字博爱卫生站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目前,齐齐哈尔市红十字会经与医保部门沟通,已协助小阿拉街村红十字博爱卫生站上报了开通医保所需相关材料,待医保部门审批。
三、坚持持续用力,以“钉钉子”精神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下一步,省红十字会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坚持责任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针对阶段性见效和正在推进整改事项,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定期督导、跟踪问效,真正做到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放过。
二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同时,将巡视整改情况作为省红十字会监事会、机关纪委、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将巡视整改情况纳入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把推进巡视整改同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更好地践行人道使命紧密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发挥巡视整改标本兼治作用,坚决执行整改过程中建立的各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查漏补缺,不断完善提升,从根源上机制上保障整改工作常态长效,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1—82734094;邮政信箱:黑龙江省红十字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50001;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33号);电子邮箱:hljshszhbgs.163.com。
中共黑龙江省红十字会党组
2021年8月12日